亲爱的同学们:
十年寒窗终不负,一生韶华亦可期。在您即将步入大学校园之际,我们诚挚地祝愿您愉快而又充实地度过大学生活,早日学业有成,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!
为贯彻和落实《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》,更好的保证每一位大学生健康、平安的度过大学生活,现将办理手续告知如下:
一、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
根据《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》规定:高等院校、职业院校(含技工院校)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医保参保登记,个人缴费部分由学校代收代缴。
严格执行徐州市政府规定的 2025 年度大学生缴费标准,在校大学生均由高校统一组织参保登记,代收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。
二、大学生的医疗保障待遇
新入学的大学生在当年集中缴费期缴纳次年医保费用后,从入学当年的9月1日即可享受我市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。
(一)普通门、急诊的发生的医疗费用,执行学生所在学校的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制度。
(二)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,可在我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持社保卡刷卡结算。医疗待遇结算执行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相关规定。同一统筹年度内,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(含门诊医疗费用)的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。
三、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享受医疗救助大学生的帮扶补助政策
对被认定为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医疗救助对象的大学生,提供相关材料后,根据学校的隶属关系,由同级财政给予全额资助,学生个人不用缴费。
四、患大病重病同学的医疗待遇
对于患恶性肿瘤、精神病、血友病、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大病的同学,可以申请门特待遇,报销比例按照就医医疗机构的级别所对应的住院报销比例执行。
同学们,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,为了抵御重大疾病的风险,请在入学后,按学校老师要求及时办理参保手续!
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