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学生医保是全民医保的重要组成部分,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,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大学生医疗保障问题的关心和重视,参加医保有利于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待遇,可以有效应对大学生在校期间可能出现的健康风险,切实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:同时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和促进社会的和谐公正。根据《驻徐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政策》等的有关规定,在新生入学报到后将统一办理大学生参保手续,现将大学生医保有关规定告知如下:
一、参保缴费标准
严格执行徐州市政府规定的 2025 年度大学生缴费标准,在校大学生均由高校统一组织参保登记,代收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。政策依据为国家医疗保障局、财政部《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》(医保发〔2019〕30号)、《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筹资和待遇标准的通知》(徐医保待〔2019〕100号)、《徐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》(徐政规〔2017〕3号)、《关于调整徐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》(徐政办发〔2018〕179号)、《关于建立徐州市市区基本照护保险制度制度的实施意见》(徐政办发〔2017〕18号)。
二、医保待遇享受期
大学生的医疗保险待遇期为一个自然年度,即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2024年度入学新生免缴2024年9至12月份的医保费,均可享受当年9至12月份的医保待遇。
三、住院待遇
参保大学生因病需住院治疗,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到市区各医保定点医院就医,刷卡结算。未办理社会保障卡可在参保后至徐州市银行社保卡办理点自行办理。一个统筹年度内的报销上限为25万元(含门诊),同时还可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,即:属医保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超过1.6万元(依据上年度可支配收入适当调整)以上的部分,还可再享受大病保险制度,报销无上限。
1.住院报销比例:(如果出现政策变动,则根据徐州市最新文件精神执行。)
大学生住院费用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〔%〕
医疗费用段 | 定点医疗机构级别 | ||
一级 | 二级 | 三级 | |
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以下 | 90 | 80 | 70 |
10000元至50000元 | 90 | 80 | 70 |
50000元以上 | 90 | 80 | 70 |
2.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
参保大学生寒、暑假期间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现金垫付,返校后学校统一收集资料,由市医保中心进行按规定报销。
注意:(1)如受户籍地医疗条件限制,需到户籍地以外的城市转诊就医,应由当地三级医院出据转诊证明,无转诊证明,不予报销。(2)实习期间在实习地发生的住院费用由院校提供实习证明。(3)如外伤(非交通事故)须另附一份本人书写的详细情况说明(包括具体时间地点、外伤缘由、具体发生的经过、其他涉及人事详情等等),以及学校出具的有效证明。
4.报销所需资料:
(1)住院发票;(2)汇总费用明细清单;(3)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;(4)申报人徐州市内的银行卡(存折)账号及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。
如发生门急诊转住院,还需提供:(1)门诊发票;(2)当天的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;(3)门诊发票上的药品、治疗费需明细、价格清单;(4)检查、化验需要报告;(5)治疗需要主治医生手写治疗明细名称、价格。
报销所提供的资料,如发票、费用汇总明细清单、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、检查化验报告均需医院盖章。
以上报销材料严格按照《驻徐高校大学生2021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》要求执行。
四、门诊待遇
1.普通门诊待遇:在校医院门诊就医后直接在医院收费处凭有效身份证进行结算报销。校外就医参照《江苏师范大学大学生医保就医管理办法》(详情可查阅校医院网站“大学生医保”栏目)按比例进行报销。一个统筹年度报销上限900元。
2.门诊特种病待遇:如恶性肿瘤放化疗、尿毒症透析、白血病等门诊费用由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根据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规定,大学生在校期间应保尽保,统一在校参保,未参保大学生不得在事后补办本年度大学生医保参保手续。
2.由于每个学生只有一个参保号,故参保大学生缴费前请确认未在当地参保,以及参保信息无误,以更好应对学生在校期间健康风险及其它可能意外。
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相关告知内容,自愿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!
学生签名:____________________ 家长签名:____________________
日 期:____________________
(请新生报到时上交此表。我校将集中办理大学生医疗保险,届时请关注相关信息。)